去年广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南宁提取额最高 近八成用于住房消费
去年广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34.64亿元,同比增长6.17%
南宁提取额最高 近八成用于住房消费
(资料图)
南宁云—南宁晚报讯(记者 韩沛)5月4日,记者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,该厅近日发布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显示,2022年,全区缴存职工提取了434.64亿元住房公积金。南宁市在14个设区市中提取额最高,达到144.32亿元,其中近八成用于住房消费类。
《报告》显示,2022年,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628.86亿元,同比增长5.21%。2022年末,缴存总额5158.31亿元,比上年末增长13.88%;缴存余额1739.97亿元,同比增长12.56%。
提取方面,2022年,全区154.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;提取额434.64亿元,同比增长6.17%。2022年末,提取总额3418.34亿元,比上年末增加14.57%。
提取金额中,住房消费仍占大头,共提取339.42亿元,占提取总额的78.09%。其中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占21.41%,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.7%,租赁住房占7.76%,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.2%。
近日来,为缓解刚需购房压力,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利好不断。《报告》显示,2022年,广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.98万笔279.28亿元,同比增长2.83%、10.48%。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70笔3.58亿元,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2.84万平方米。发放的职工贷款笔数中,近八成用于支持缴存人购买新房,占全部贷款笔数的78.67%(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2.53%),有力提振房地产市场消费信心。
全区住房公积金遵循优先保障缴存人首套住房需求的原则,通过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大力支持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,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。贷款职工中,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.21%;中、低收入占98.45%,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。
值得一提的是,广西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,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。截至2022年12月底,全区共为518家困难企业13.72万名缴存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10.4亿元;共对2227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缴存人不作逾期处理,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6.85亿元;共有23.64万名缴存人享受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政策,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16.0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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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南宁缴存职工缴存/提取公积金情况
缴存额最高
2022年,在14个设区市中,南宁市缴存额最高,达到210.37亿元,累计缴存总额1694.18亿元,缴存余额559.77亿元。
提取额最高
2022年,南宁市在14个设区市中提取额最高,达到144.32亿元。其中,住房消费类提取112.79亿元,占提取额的78.15%。
编辑:覃凤妮
责任编辑:唐秋艳
值班编审:黄登
(作者:韩沛)